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公告
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和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陆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http://edu.csx.cn/jyzyzx/xsxx/csxzyzz/index.html)下载《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发送至邮箱328996178@qq.com,并扫描报名表上二维码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岗位者,或没有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资料者视为资料不全,即初审不合格。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9:00至2022年4月1日17:00。3.资格初审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22年4月8日在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1)《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EXCEL表格;※《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要求填写内容准确,相片大小合适,不改变原有版面格式,不超过1页(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教研骨干岗位还需按要求提供主持过的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且有主持过省部级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或讲师及以上职称。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以上材料请发送至邮箱328996178@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例:语文-李XX)。(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按照防疫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见《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招聘工作组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22年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合格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报名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所有证书请自备复印件一份,查验时复印件上交且不退还。
1、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星沙校区。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将在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含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缩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将在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星沙校区。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 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五)考核
1、考核人员确定: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入围上线的所有人员均参加考核。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2、考核地点:长沙县职业中专星沙校区。
3、考核时间:将在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4、考核方式:机械、幼儿保育、信息技术、会计、建筑招聘岗位考核方式为:试教 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其他招聘岗位考核方式为:试教 面试。
(1)试教:备课时间40分钟,试教时长10分钟。
(2)面试:准备10分钟,面试10分钟。
(3)专业技能测试:机械、幼儿保育、信息技术、会计、建筑招聘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5、考核成绩合成: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教研骨干岗位试教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为考核成绩(试教成绩×60% 面试成绩×40%=考核成绩)。机械、幼儿保育、信息技术、会计、建筑岗位试教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计算为考核成绩(试教成绩×30% 面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成绩折算
笔试、试教、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考核的总成绩每个阶段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与考核成绩按3:7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 考核成绩×70%=综合成绩)。
(七)体检
体检时间:将在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1、体检对象以招聘岗位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笔试、试教、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在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官网上通知,费用自理。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笔试、试教、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只递补1次。
5、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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